时间地点:
2021年12月27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
内容:
最高检举行“全面推进巡回检察工作 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介绍检察机关开展巡回检察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出席人员:
杨春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侯亚辉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厅长 罗智勇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朱伟芳 公安部监所管理局二级巡视员 李 静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副局长
主 持 人 :
李雪慧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
[高检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进巡回检察工作 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新闻发布会结束,感谢各位网友关注。 10:43:07
[李雪慧]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发布人,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与!10:42:53
[李雪慧] 再过几天,我们即将告别2021年,今天这场发布会也是最高检今年最后一场新闻发布会。衷心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一年来对最高检21场新闻发布会、119次“网上发布厅”以及其他各项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大力支持,提前祝各位2022年新年快乐、工作顺利,并请大家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关心、支持检察新闻宣传工作。10:42:04
[李雪慧] 教育与挽救是刑事司法活动的重要目的。让服刑犯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并成为国家建设的积极力量,让涉罪者坦白从宽、认罪服法,有赖于监狱、看守所的司法执法工作的严格规范、依法有序。检察机关承担着对监狱、看守所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责,2022年巡回检察将实现对全国监狱、看守所的“全覆盖”。未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深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以法治为底色、以长治久安为目标,继续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齐心合力提升司法执法工作质效,持续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0:41:15
[李雪慧] 因为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10:40:35
[李静] 《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对监狱巡回检察工作的组织、内容、程序等作了全面规范,对今后检察机关更好开展巡回检察,确保国家法律正确有效实施,实现刑罚目的具有重要意义。《工作规定》下发后,司法部将指导全国监狱系统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各项工作。同时,司法部将继续加强监狱工作顶层设计,持续推进建章立制,狠抓制度执行,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创新举措和有益经验,切实将监狱综合治理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不断推动监狱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10:39:48
[李静] 今年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经中央政法委批准,司法部决定在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中统筹推进监狱综合治理,将监狱系统执法检查、警务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检察机关巡回检察指出的问题一并纳入治理范围。监狱综合治理一方面突出监狱执法管理和改造罪犯工作。重点排查整治罪犯计分考核、通信会见、“减假暂”案件办理等重点执法环节,确保问题彻查彻治。一方面突出建章立制,把“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精准定位综合治理和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聚焦执法管理源头,制定出台了《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规定》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进一步明确监狱执法的条件、标准、程序,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0:38:41
[李静] 监狱和检察机关虽然法定职责不同,但在实现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确保监狱安全稳定、保障罪犯合法权益,进而实现刑罚目的,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方面的目标是一致的。巡回检察作为检察机关对监狱法律监督方式的改革创新,从实践来看,进一步强化了监狱的宗旨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促进了监狱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推动监狱提高了罪犯改造质量,实现了法律监督和刑罚执行工作双促进双提升。10:38:02
[李静] 一直以来,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每所监狱都设立派驻机构,监狱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工作,共同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司法公正。从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到部署全面推开,司法部指导全国监狱系统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巡回检察工作。试点期间,两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下发通知等方式,对检察机关、监狱共同做好巡回检察试点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省(区、市)监狱管理局、监狱高度重视,与检察机关加强沟通联系,依法接受、支持巡回检察,形成了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对监狱进一步公正执法、更好改造罪犯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10:36:48
[李静]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法对罪犯执行刑罚,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监狱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10:36:29
[法治网] 请问检察机关开展巡回检察以来,监狱是怎样接受法律监督的?10:36:06
[朱伟芳] 对看守所监管执法工作开展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检察机关对监管场所开展巡回检察,是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制度改革,丰富和完善检察工作理念、检察方式、监督内容和办案方式的一项重大创新,对克服传统派驻检察工作存在的弊端和不足,提升检察监督质效,促进看守所安全规范文明管理、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公安监管部门将全力支持该项改革措施的推进落实,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配合驻所检察和巡回检察的顺利开展,并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及时整改,不断推动公安监管规范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10:34:56
[朱伟芳] 依据法律规定,看守所职责主要是对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羁押监管,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同时,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在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罪犯,以及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刑罚。10:34:24
[朱伟芳] 感谢新闻媒体朋友长期以来给予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长期以来,在公安部党委的领导下,全国公安监管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主动接受检察监督,全力整治顽瘴痼疾,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10:33:55
[人民公安报] 请问公安机关如何配合做好《工作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10:33:35
[罗智勇]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为司法共同体,在守护公平正义、捍卫社会安全等方面具有一致的价值追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交流、密切司法实务协作配合,支持检察机关通过巡回检察,加强对“三类罪犯”等重点罪犯以及罪犯岗位调整、计分考核、立功奖励、病情鉴定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对减假暂活动中严重违法问题的监督,助力于减刑、假释案件的实质化审理。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充分听取检察机关意见,认真履行好审判职责,切实筑牢和扎实刑事司法公正的“篱笆”,为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而奋斗。10:32:04
[罗智勇] 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央相关改革部署,严密落实《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组织实施的巡回检察,是对监狱、看守所等场所一种新的监督方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检察制度改革在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对于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整体实效,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巡回检察的快速机动和流动灵活优势,能够更高效、更有力地发现违规违法 “减假暂”案件、职务犯罪线索等深层次问题,这是完善法律监督体系一项直击要害、务实创新的重要举措。10:31:04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社会与法频道] 请问最高法院对检察机关主导和推行的巡回检察制度如何认识和评价?这项制度对法院审判工作有什么影响和借鉴作用?10:30:21
[侯亚辉] 对于看守所巡回检察的重点,《工作规定》第八条已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这里我想强调的是,我们始终树立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将看守所的监管安全防范、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依法依规使用警戒具和适用禁闭措施、羁押期限的管理、留所服刑罪犯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等作为巡回检察重点内容。注重排摸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和违法违纪线索,以及查找在看守所内可能诱发非正常死亡、安全事故、不稳定事件的重大和深层次问题,确保看守所始终守住监管安全和人权保障底线,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同时,还要同步检查派驻检察的工作,解决派驻检察存在的履职虚化、弱化的问题。要巩固和用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在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有效推动解决普遍性和共性问题,促使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和派驻检察履职水平进一步提升,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文明进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0:28:31
[侯亚辉] 三是巡回检察的数量要求不同。对于看守所的交叉巡回检察没有像对监狱要求的每年开展三分之一的要求,而是规定选取辖区内一定比例进行交叉巡回检察,并要求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这一数量要求上的区别,充分考虑了全国看守所数量众多的情况,从实事求是、不过度追求数量,保证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质效的角度,作出了这一规定。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尽管没有规定每年要对看守所开展交叉巡回检察的具体比例,但是省级检察院和市级检察院要将对看守所开展交叉巡回检察的比例和情况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10:27:27
[侯亚辉] 二是巡回检察的时间不同。对看守所开展常规巡回检察和交叉巡回检察的时间,以及开展现场检察的时间均比对监狱要求的时间短,主要基于看守所规模小、流动性大这些特点考虑,让巡回检察时间安排更有针对性,更加合理、高效。10:26:57
[侯亚辉] 一是巡回检察的组织层级不同。在对交叉巡回检察的规定中,与监狱不同,对看守所的交叉巡回检察根据情况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我们的考虑是,全国看守所的数量众多,且大部分都属于县级看守所,行政层级跟监狱不同,完全由省级检察院组织交叉巡回检察未必合适,所以规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组织,这样规定有利于各地区因地制宜地对看守所开展交叉巡回检察,更好发挥地方的主观能动性。10:25:55
[侯亚辉] 相比监狱而言,全国看守所数量众多,但看守所在押人员规模普遍比监狱小,看守所在押人员大部分是未决犯,就是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少部分是判处拘役以及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有期徒刑的留所服刑的罪犯。针对看守所的特点,结合工作实际,《工作规定》对看守所巡回检察的有关要求作出了区别于监狱巡回检察的规定:10:25:35
[人民网] 与2018年的《人民检察院监狱巡回检察规定》相比,此次《工作规定》新增了对看守所进行巡回检察的内容。请问,看守所巡回检察与监狱巡回检察在工作模式方面有什么不同?看守所巡回检察的重点是什么? 10:24:48
[侯亚辉] 三是从办案程序上,《工作规定》第五条要求巡回检察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第四十三条强调巡回检察案件应当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办理,以便于实行办案流程监控和管理;第四十七条规定了巡回检察档案归档要求等。通过严格要求巡回检察的流程、方法、文书、审批及立卷归档等形式要素,从制度上、程序上保证办理巡回检察案件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10:23:57
[侯亚辉] 二是从办案要求上,《工作规定》强调,巡回检察工作要聚焦违规违法活动、聚焦职务犯罪线索;要做到全面审查与必要调查相结合,重点指出要综合运用调阅材料、查看监控、实地检查、个别谈话、听取汇报、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深挖细查;要根据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制发巡回检察反馈意见、监督纠正文书等,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通过引导巡回检察人员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做到准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推动切实发现、及时提出和有效解决问题。10:23:00
[侯亚辉] 一是从办案主体上,《工作规定》第七条明确“巡回检察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巡回检察“主办检察官制度”,第四十六条是对巡回检察人员办案过程中失职渎职问题的责任追究。通过这些规定,优化、整合巡回检察力量,强化巡回检察人员对其履职行为所应承担的司法责任,构建起科学合理、权责统一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10:22:24
[侯亚辉] 张军检察长提出“巡回检察就是办案”,这是对巡回检察工作本质和规律的深刻诠释,也是对巡回检察工作的具体指示和更高要求。《工作规定》从多个层面体现了案件化办理要求:10:22:03
[新华社] 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提出,“巡回检察就是办案”。请问《工作规定》对保障巡回检察实现这一工作要求作出了哪些规定?10:21:46
[李雪慧] 谢谢杨检。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各位记者朋友提问。10:21:19
[杨春雷] 四是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根据最高检党组决策部署,2022年1月起,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与公安机关、看守所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监督质效,把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作为“十四五”时期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点任务贯穿始终。 10:20:33
[杨春雷] 三是推动监督与办案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巡回检察力度大、跨度长、针对性强等优势,注重把巡回检察与“减假暂”法律监督、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监督、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有机结合,切实监督纠正违法问题,及时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线索,提升巡回检察的工作质效。 10:20:13
[杨春雷] 二是进一步凝聚巡回检察工作的司法共识。更加注重与监管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既要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又要维护监管秩序的稳定。要注意通过对重点部位、重点执法环节、重点被监管人员等的监督,深挖隐藏的违规违法问题,并及时督促纠正,切实堵住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存在的漏洞,实现检察监督和监管执法的双赢多赢共赢。10:19:48
[杨春雷] 一是强化对《工作规定》的贯彻执行。各级检察机关将认真组织学习培训,确保全面贯彻、正确适用;各省级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经验总结和制度创新,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最高检将研究制发操作手册,进一步指导巡回检察工作规范开展,并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跨省交叉巡回检察。10:19:27
[杨春雷] 为推动巡回检察工作规范、深入、高质量开展,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级检察机关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0:19:09
[杨春雷]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0:18:41
[杨春雷] 三年多的巡回检察工作实践,得到了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两高两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支持检察机关巡回检察等工作,充分保障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责。司法部部长唐一军同志今年在无锡监狱视察期间,专门会见最高检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第一检察组的同志,对检察机关开展巡回检察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四川省某市人民检察院对某监狱开展罪犯劳动报酬机动巡回检察,监狱按照检察建议书对罪犯劳动报酬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并探索制定相关罪犯劳动报酬激励机制,司法部对相关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和试点推广。公安部在今年最高检组织的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之初,及时转发试点工作方案,派员会同最高检组成联合督导组下沉督导调研,指导各试点地区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开展试点。在巡回检察结束后,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认真对照反馈意见积极整改,并坚持“以点带面”,部署本地监狱和看守所开展全面排查整治,进一步提升本地监管执法工作质效,充分体现了检察监督与监管执法水平提升的双赢多赢共赢。10:16:51
[杨春雷] 在对监狱和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中,相对集中和突出的有:执法理念落后,不能适应新时代监管执法要求;部分监狱违规违法办理“减假暂”案件问题比较突出,影响刑罚变更执行公平公正;警戒具使用等日常监管执法不规范,影响执法司法公信力;个别监狱、看守所监舍存在违禁品、“牢头狱霸”现象时有发生,影响监管秩序和安全稳定;警力及硬件设施配置不能满足新时代监管执法需求,不少监狱和看守所处于超押状态,有的看守所实时羁押量接近设计羁押量的两倍;个别执法人员不依法履职尽责,严重侵害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等等。10:15:42
[杨春雷] 为进一步加强对看守所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在认真总结前期监狱巡回检察工作经验基础上,2021年4月至10月,最高检在20个省(区、市)部署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工作。通过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共发现看守所存在的问题4230个,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65份,检察建议书335份;发现职务犯罪和违法违纪线索62件,已立案侦查4件6人,移送纪委监委线索25件;发现罪犯又犯罪线索2件;发现派驻检察存在的问题763个。10:14:51
[杨春雷] 通过全国检察机关对监狱巡回检察工作的积极探索和深入实践,相关工作稳步推进,工作质效显著提升。至2021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监狱巡回检察3856次,通过常规、专门、机动和交叉巡回检察以及“回头看”,共发现监狱问题30253个,提出书面检察建议4159个,提出纠正违法3105个,已监督纠正26653个;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682个,已立案查办职务犯罪138人;发现派驻检察存在的问题1062个。10:13:59
[杨春雷] 自2018年5月起,最高检部署开展监狱巡回检察改革试点,10月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正式确立了巡回检察制度,2019年7月监狱巡回检察在全国全面推开,并持续发展完善。2020年11月和今年5月,最高检分两批直接组织对10所监狱开展跨省交叉巡回检察。今年12月,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迈向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轨道。10:13:29
[杨春雷] 三、巡回检察制度改革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10:13:12
[杨春雷] 六是抓实巡回检察的监督成效。《工作规定》对不同类型问题或线索设定了不同处理方式,要求制发文书后要跟进监督整改,移交的职务犯罪线索要跟踪了解进度;针对常规、交叉巡回检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还应当由原巡回检察单位组织“回头看”。通过严格规范的设计,构建起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闭环。10:12:33
[杨春雷] 五是强化巡回检察的组织实施。《工作规定》对巡回检察工作进行了时序性、全景式规定,包括巡前培训、信息收集、方法运用等。其中,信息收集工作一般应在巡回检察队伍进驻监管场所前完成,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现场检察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各地在具体组织实施中,可提前安排专人收集资料,并组织有效分析研判,确保巡回检察有的放矢。各地可以根据每次巡回检察方式、内容、任务等的不同,选择适用不同调查方法。10:11:43
[杨春雷] 四是引入外部力量参加巡回检察。检察人员受专业背景限制,对某些专业性较强的检察内容,如卫生防疫、医疗管理、病情诊断等,往往力不能及。《工作规定》明确,巡回检察工作可以适当引进医疗、安监、审计、鉴定等专业力量参加,将专业问题交给专业人员,提高监督专业化水平。同时,还明确要接受社会监督,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代表参加巡回检察,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巡回检察情况,增强工作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10:10:46
[杨春雷] 三是夯实巡回检察的组织结构。巡回检察组是巡回检察工作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其人员数量应当根据检察方式和工作内容确定。《工作规定》对此予以明确:一是规定了组成巡回检察组的一般人数标准,且要以确保工作质效为原则。二是在人员构成上,检察机关可以统筹安排或者抽调本地检察人员参加巡回检察。三是强调巡回检察不能脱离被检察地的检察机关,被检察监狱、看守所的派驻检察人员应当配合开展工作,但不能作为巡回检察组成员。10:09:56
[杨春雷] 二是强化巡回检察的四种方式。巡回检察分为常规、专门、机动和交叉四种方式,不同方式的作用和功能都不相同,相互补充和衔接配合才能充分发挥巡回检察制度的整体优势。《工作规定》对四种巡回检察方式在组织主体、时间安排、工作内容和开展频次等方面作出更高的规定和要求,在压实每一种巡回检察方式的同时,充分释放其相应的价值和功能,提升巡回检察制度的整体质效。10:09:14
[杨春雷] 一是强调巡回检察的双重任务。《工作规定》明确巡回检察具有双重目的和任务。一方面,设定对监狱、看守所的检察重点和组织层级,通过检察发现监管执法活动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督促整改,促进监狱、看守所提升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水平,保障国家法律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正确实施。另一方面,设定对派驻检察工作的检查内容和有关要求,更加注重刀刃向内,主动检验和审视派驻检察履职是否到位,推动派驻检察作用有效发挥。10:08:51
[杨春雷] 《工作规定》共八章五十一条,主要内容包括:10:08:33
[杨春雷] 二、《工作规定》的主要内容10:08:10
[杨春雷] 三是完善制度供给,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18年出台的《人民检察院监狱巡回检察规定》,为检察机关开展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然而,在巡回检察整体顺利推进的态势下,仍然存在监督重点不够突出、地区间发展不够平衡等问题。特别是原有规定未涉及看守所巡回检察事项,导致各地看守所巡回检察模式不统一、方式差异较大。最高检基于实践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内容、方法和程序,及时解决制约巡回检察工作的难点堵点问题,为推动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10:07:07
[杨春雷]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将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作为六大顽瘴痼疾之一。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深刻吸取云南孙小果案、北京郭文思案等违规违法案件沉痛教训,狠下功夫、大力整治违规违法“减假暂”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实践充分证明,巡回检察在预防和纠正违规违法“减假暂”方面,具有巨大的制度优势,需要通过整章建制,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10:06:19
[杨春雷] 一是落实中央要求,强化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的检察监督。巡回检察受到党中央关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健全对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最高检从全面贯彻中央要求、深化检察制度改革的高度出发,制定《工作规定》,旨在进一步健全刑事执行检察制度体系顶层设计。10:05:58
[杨春雷] 为推动巡回检察工作实践向纵深发展,充分释放巡回检察制度优势,我们组织制定了《工作规定》。10:05:40
[杨春雷] 一、《工作规定》的制定背景10:05:19
[杨春雷]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为更扎实、稳妥推进巡回检察工作,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纠防冤错案件,促进监狱、看守所严格执法,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证国家法律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正确实施,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工作规定》)。下面,我将《工作规定》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近年来巡回检察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介绍说明如下:10:04:21
[李雪慧]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发布《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并介绍检察机关开展巡回检察工作情况。《工作规定》全文已作为新闻发布会材料(二)印发给大家,这里就不一一宣读了。下面,请杨春雷副检察长介绍《工作规定》制定背景、主要内容,以及检察机关开展巡回检察工作情况。10:03:44
[李雪慧] 今年4月发布的《“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提出,深化监狱巡回检察,常态化开展跨省、市交叉巡回检察;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探索对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今年12月,最高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印发了《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分工配合、相互制约,共同维护好“大墙内的公平正义”。10:03:19
[李雪慧] “巡回检察”的概念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今年年初热播的电视剧《巡回检察组》,反映的就是检察机关的这项制度。监狱、看守所的监管工作,关系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以及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是国家法治化程度的重要体现。检察机关始终重视对监狱、看守所的法律监督工作。2018年5月,最高检针对派驻检察“熟能生腐”“熟易生懒”问题创设巡回检察制度,将对监狱和看守所的“派驻”检察改为“派驻+巡回”检察,并于2019年7月全面推开监狱巡回检察工作。今年4月至10月,最高检在20个省(区、市)部署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工作。10:01:55
[李雪慧] 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有两项议程:一是发布《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介绍检察机关开展巡回检察工作情况;二是回答记者提问。10:01:32
[李雪慧]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春雷,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罗智勇,公安部监所管理局二级巡视员朱伟芳,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李静。10:01:02
[李雪慧]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全面推进巡回检察工作 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10:00:01
[高检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进巡回检察工作 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新闻发布会即将开始。此次新闻发布会将发布《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介绍检察机关开展巡回检察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09: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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