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为尽快恢复社会经济秩序,有效打击犯罪,及时办理因疫情诱发的刑事犯罪案件和处理民事商事纠纷,乐山市检察院专门召开了视频调度会,进行了安排部署。驻院纪检监察组迅速响应,在加强疫情防控监督的同时,聚焦销售伪劣药品器械、哄抬物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等案件办理开展监督检查,为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前段时间,该纪检监察组把主要精力放在了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监督检查上,通过实地走访、抽查台账等方式对机关4个部门、5个公共场所进行了突击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检查出个别干警在公共场所未佩戴口罩、工作餐分时分批制度落实不够好等方面的问题并及时给予了纠正,检察干警觉得,“这个非常时期的督导,是监督检查,更体现了对我们的体贴关爱!”
目前,工作重心转移到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发展的新阶段上。“中心工作在哪里,监督检查就主动跟进到哪里”,为此,驻院纪检监察组专门出台了《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工作》文件,为统筹推进当前工作,提出了“五强化,五不得”的纪律要求。
强化政治纪律,不得信谣传谣。“检察机关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要在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的同时全力配合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服从安排,主动担当。要传播主流媒体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确保不出现负面舆情。强化工作纪律,不得脱岗离岗。要积极履职尽责,统筹处理“工防关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空岗,不得出现临阵退缩、消极怠工,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组织纪律,不得漏报瞒报。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漏报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信息,不得有不配合、不服从、不执行的消极抵触情绪。强化办案纪律,不得拖办怠办。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不得以疫情防控为借口,拖延办理检察业务特别是涉“疫”案件。要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因疫情诱发的犯罪依法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有力惩治犯罪,维护法律权威。强化保密纪律,不得失密泄密。加强保密要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把办案涉密文件、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带回家,在非涉密网处理涉密信息,确保不发生任何失密泄密事件。
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深入办案一线督导,对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办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执纪问责,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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